一、編制目的 3
二、編制依據 3
三、工作原則 4
3.1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4
3.2 部門聯動,分工協作 4
3.3 規范監管,杜絕隱患 4
四、公司基本情況、組織機構和職責 4
4.1 公司基本情況 4
4.2 污染物排放現狀 5
4.3 組織機構 6
4.4 工作職責 6
4.4.1 組長職責 6
4.4.2 副組長職責 6
4.4.3 安環小組職責 6
4.4.4 成員組責任 7
五、監測與預報 7
5.1 監測 7
5.2 預報 7
5.3 確定首要污染物類別?? 7
六、應急響應 7
6.1預警 7
6.1.1 預警分級 7
6.1.2 預警發布與解除 8
6.2 響應分級 9
6.2.1 分級響應機制 9
6.2.2 應急響應啟動 9
6.3 響應流程 10
6.4 響應措施 11
6.4.1 Ⅳ級(藍色)預警應急響應措施 12
6.4.2 Ⅲ級(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措施 13
6.4.3 Ⅱ級(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措施 14
6.4.4 Ⅰ級(紅色)預警應急響應措施 15
6.5 響應終止 15
七、應急保障 16
八、信息公開與報送 16
九、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管理 16
9.1 操作方案宣傳 16
9.2 操作方案培訓 16
9.3 操作方案演練 16
附件1 應急小組組織機構人員名單、職位及聯系電話 18
附件2 上級單位有關部門聯系電話 19
附件3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檢查表 20
附件4 企業分級通訊錄 21
為貫徹落實《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的通知》(長府辦函〔2018〕24號)要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對本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內容進行分解和細化,制定本預案。
l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吉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吉政辦函〔2017〕112號)
《長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長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應急管控措施減緩重污染天氣影響的實施意見》(長府辦發〔2016〕31號)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的通知》(長府辦函〔2018〕24號)
按照市政府及管理部門要求,本公司應對重污染天氣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原則。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的領導下,牽頭負責本公司重污染應急響應工作,小組統一負責具體應對措施指令的下達,各部門必須服從并嚴格執行污染物限排、減排等各項指令。
根據空氣污染出現的隨機性、損害性、持續性、影響面積大等特點,公司各部門、鍋爐房分工協作,聯合開展重污染天氣響應工作。
嚴格執行操作方案制定的各項應急減排措施,在實現應急減排目標的同時,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對未按本操作方案規定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延誤執行時間,以及未按操作規程執行的部門和個人,從嚴處理。
長春房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房屋供暖總公司成立于1984年,是長春市供暖骨干企業之一,也是吉林省供暖行業第三家ISO9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企業。目前公司有11處鍋爐房,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各鍋爐房信息見下表:
污染物有煤堆和事故渣場揚塵及鍋爐煙氣排放。鍋爐煙氣排放現狀滿足下表《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
表1 在用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公司成立長春房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房屋供暖總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擔任。成員單位括安環小組及成員組。根據工作需要,可增加有關部門和小組。
應急機構小組人員名單、職務及聯系電話見附件1。
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統一指揮。在接到市政府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后,向安環小組下達指令,由安環小組通知并組織啟動本操作預案。
負責協助組長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具體工作。
(1)制定本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負責應急響應后的數據分析和上報材料的起草工作。收集各方對本操作方案的合理化建議,進一步完善本操作方案。
(2)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防范教育,提升員工對重污染天氣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員工重污染天氣期間的自我保護能力。
(3)接到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后,傳達并組織員工執行本操作員。
(4)對本公司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做好相應數據的統計和匯總。
(5)配合市政府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對公司開展應急響應期間的監督檢查工作。
嚴格按照本應急預案執行,落實應急減排措施。
市環保局和市氣象局分別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狀況觀測,做好數據的采集、處理、分析等工作,為重污染天氣會商研判和預警發布提供依據,為公司應急預警和響應工作開展提供決策依據。
市環保局和市氣象局根據氣象條件變化趨勢,結合環境空氣質量及本地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情況,對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進行預報預測。
根據市環保局和市氣象局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通報,結合我公司不同季節大氣污染物排放特點和強度,以及市、區大氣監測點位的監測發布數據進行分析和會商,確定首要污染物種類,以提高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根據《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的通知》(長府辦函〔2018〕24號),預警級別分為4個等級,由低至高依次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藍色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4小時均值,下同)>200且未達到黃色預警條件;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及以上且未達到橙色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且出現AQI日均值>300的情況,并且未達到紅色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并將持續1天及以上。
(1)發布時間
根據《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的通知》(長府辦函〔2018〕24號),原則上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提前48小時發布,藍色預警根據空氣質量預測情況及時發布。若遇特殊氣象條件未能提前發布預警信息,判斷滿足預警條件時,立即進行預警響應。
(2)發布程序
市環保局與市氣象局每日組織聯合會商。預測未來可能出現重度污染天氣或重度污染天氣可能持續或加重時,及時制作預警信息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提出預警發布和應急響應啟動建議。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由主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批準發布,藍色預警由市環保局局長批準發布
(3)級別調整
市政府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大氣污染變化情況,適時提出預警級別調整建議,按預警發布程序報批后,提高或降低預警級別。當預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日均值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波動時,應執行高級別預警。
(4)預警解除
市政府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氣象監測預報信息,分析評估重污染天氣的現狀、變化趨勢,會商研判不滿足已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發布預警解除信息。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應明確預警解除時間, 經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解除。藍色預警自動解除。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與預警級別相對應。
Ⅳ級響應:發布藍色預警時,啟動Ⅳ級響應;
Ⅲ級響應: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響應;
Ⅱ級響應: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響應;
Ⅰ級響應: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響應。
應急響應與預警同步啟動,即預警發布的同時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也可根據大氣污染物特征,適當調整應急響應級別或應急響應措施。
1. 公司領導小組在接到市政府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后,公司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按照應急響應的級別10分鐘內向安環小組下達啟動指令,安環小組在接到啟動指令后立即向相應企業(企業分級通訊錄見附件4)發出相應應急響應啟動通知,請相應企業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防止發生財產損失。并在20分鐘內組織成員按照操作規程和內容落實應急響應措施。同時對落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 小組根據上級政府及管理部門對響應級別的調整和解除的要求及時調整,保證調整、解除和發布程序一致。
程序解讀:
1、長春市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解除信息)。
2、長春房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房屋供暖總公司領導小組(總經理或副經理)接到信息后10分鐘內向安環小組下達大氣重污染天氣啟動或解除命令。
3、安環小組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通知響應企業,請響應企業做好提前準備,并在20分鐘內組織成員及配合成員組組織員工按照本預案嚴格執行,并進行監督檢查,統計結果向上級領導匯報。
安環組在接到應急響應的通知后,立即安排成員按照相應級別限制負荷,把污染物排放濃度控制在規定范圍之內。
安環小組安排成員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放。
各鍋爐房的減排方式、方法見下表:
安環小組安排成員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放。
各鍋爐房的減排方式、方法見下表:
安環小組安排成員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放。
各鍋爐房的減排方式、方法見下表:
安環小組安排成員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放。
各鍋爐房的減排方式、方法見下表:
領導小組接到上級領導單位響應終止指令后,及時發布響應終止通知,恢復正常生產,確保環保設施穩定運行。同時加強操作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1. 重污染天氣響應期間,領導小組及安環小組會同成員按照應急減排方案內容,對響應物資做到詳細排查,確保物資充足,保障環保設備所需物資。按照應急減排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2. 領導小組與安全部和各成員之間利用辦公電話、手機等形式,要時刻保持暢通,實現應急信息快速傳送。(聯系電話及職務見附件1)。
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期間,于每日10時前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上級單位報告24小時內應急響應工作進展情況。
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終止后24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上級單位報告重污染天氣應對總結報告。
公司安環小組通過宣傳欄、會議等方式,加強操作方案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
安環小組組長同成員組組長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不斷提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能力。
安環小組不定期針對方案進行演練,檢查公司對重污染應急響應的落實情況,并進行總價,提出相關程序、措施的改進建議。
附件1:應急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
附件2:上級單位有關部門聯系電話
附件3: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檢查表
附件4:企業分級通訊錄
![]() 點擊咨詢 |